曾经的路明非是有初恋。

白色的……长头发的……很温柔的……很安静的……一米六五高……是个同班的女孩。

嗯,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人。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陈雯雯。

对曾经的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他命里遇到的第一道月光,看起来很干净、很懂事,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十五岁那年,路明非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陈雯雯为妻,与她喜结连理,白头偕老。那时候的路明非觉得自己有点点希望,是因为他是陈雯雯下场亲自邀请加入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统共只邀请过两名社员,一个就是路明非,还有一个就是“小天女”志在必得的赵孟华,那个最可能成为“楚子航第二”的赵孟华。

楚子航,这个名字描述起来比较复杂。很冷,很酷,很帅也很有钱,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学习成绩全校第一,父母眼中绝对的别人家的孩子,学校老师的宠儿。在仕兰中学楚子航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无论如何这个人都是仕兰高中的传奇,曾经像是草芥一般的路明非只有仰望他的资格。

所以,赵孟华是那时校园里最耀眼的一颗星,他应该知道他最大的敌人是赵孟华的,但他真的不知道。

当然,那是那时候的路明非,不是现在的。

枝头初春的桃花红红粉粉的盛开,在教室前的花圃里绽放成片片娇艳的光,乘着日光,灼灼闪耀。陈雯雯穿着白色的长裙和蓝白的布鞋轻盈的停在路明非的面前,像只飞落在花枝间的蝴蝶。

“路明非?”她的声音微弱蚊蝇。

她也几乎认不出面前的男孩了,他太耀眼了,那张脸比曾经的楚子航还要俊美。对于她这样安静女孩子来说,单是抬头看他的眼睛都需要有些勇气的。站在路明非面前的陈雯雯能明显地感觉到四周女同学那些稀奇的目光,和身后从兰博基尼的车窗里探寻的神色,她们刚刚面对面注视。那个妖冶女人的气场太强了,也太高贵了,她这样的小女生根本不是对手。

“今天下午有文学社聚会,你能来一起参加吗?”她问。

路明非低头,陈雯雯的双瞳如同湖水,稀松平静如常。

他倒是忘了他自己就是文学社理事。

可他没兴趣了。

整天读一些又冷又悲伤的欧美文学真的会感伤的,还不如多玩会游戏开心开心,至少在现在的路明非看来是这样的。

“我下午还有事,没有时间,等有时间再说吧。”他很有礼貌的点头,语气里全是拒绝的味道,“我先走了。”

越过陈雯雯,不远处坐在车里的酒德麻衣已经重新发动跑车,准备离开了。

在路明非远去的背影里,陈雯雯安静的站在原地,温温和和的暖阳洒在那道走向香车美人、披着黑色大衣的身影,也散落在她白皙的脖颈和裙摆上。她有感觉,她应该是永远的失去了那个总会跟在她身边跑腿的男孩。

好像是在某一个夏天,蝉树荫下玩命地叫,屋外满是灼眼的阳光,屋檐的阴影落在地面上,那天无聊的路明非靠在窗台上发呆,低头打量着掠过他眼前的女同学的白腿,她穿着蓝白相间的布裙子和浅跟的凉鞋,步履盈盈,像是山间微微飘荡的清风,正要从路明非面前飘浮而过。

“你是路明非?喜欢看书吗?要不要加入文学社?”她忽然停住脚步问他。

那时候的路明非惊讶地抬头,他还没有说话,眼神就已经出卖了他。

那时候他的眼睛里满是欣喜和悸动。

她真的觉得又冷又悲伤了。像这样重复了几百遍邀请的对话她不知道与那个男孩说了多久,那时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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