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氏粥铺旁边有一家小旅馆,马小忠暂时住在这里,云老爹出钱。
不过,马小忠不喜欢住旅馆,尤其是住在人来人往的楼梯旁。
对于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来说,“咚咚”的上下楼梯声,属实叫他心烦。
马小忠的脑海中甚至闪现过,把那些制造噪音的混蛋一拳轰碎的场景。
最终,他没有那么做,为了一己之私而杀人害命,也太丧心病狂了。
为了不被噪音继续烦扰,马小忠离开了免费居住的旅馆,到隔壁粥铺找云灵玩去了。
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他玩过恋爱游戏啊,只有投其所好,拼命刷好感度。
用不了多久,云灵就会对他死心塌地,给他生孩子的。
马小忠现在穿的是云灵给云老爹做的新衣服,衣袖有些肥大,裤腿也长,所以马小忠出门前把裤腿卷了起来。
卷到了膝盖的位置,像一条短裤。
让马小忠有点小失落的是,云灵只给云老爹做了外衣,因此他现在是挂空裆的状态。
弟弟在里面活蹦乱跳,跟油锅里的泥鳅一样。
“云灵!”马小忠站在云氏粥铺前喊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云老爹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本泛黄的书籍。
将黄书递给马小忠,云无相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望着他,说:“你来的真巧,云灵刚刚出门去了!”
“这本书记载了天运部落的文字,你拿回去好好看看,等你啥时候把舌头捋直了,再跟我讲讲你的故事。”
马小忠没有言语,拿起黄书,一目十行的翻看了起来。
“你小子给我认真点啊!”马小忠的学习态度让云无相很不满。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将这本书上的文字完全学会,照对面这小子的速度,一分钟就能把这本书翻个遍。
云无相刚想劝马小忠“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孰料马小忠把黄书一合,开始说话了:“书还你,云灵去哪儿了,我去找她!”
???
“好标准的发音,好流利的口语,你……你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云无相瞪大了眼睛,一脸惊讶地问道。
仅仅是将书翻了一遍,这小子就把里面的内容给学会了?这尼玛是怪物吧?
马小忠摆了摆手,谦虚地说道:“只是学了些皮毛,没有全学会,岳……云老爹,您不必惊讶。话说,您还没有告诉我云灵去哪里了呢。”
嘴上说只学了皮毛,实际上,在无限智力的帮助下,他已经将书籍上的内容完全学会了,而且还可以将书上的文字和汉字一一对应。
他不想表现的太出格,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一个过分优秀的人是很难相处的,因为别人待在他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会感到自卑,不舒服,不自在。
听到马小忠的解释,云无相松了一口气,看一遍就学会了书上的全部内容,那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办到的事情。
“没学会,那你就接着看,啥时候全学会了再还我。”云老爹将书递了过去
“刚才萧阳来过了,我见他有时间,就让他陪着云灵去穆阳树林采集木粉去了。你是知道的,她早晨刚刚被绑架,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
“我可以陪她去嘛!”马小忠气愤地撅起了嘴巴。
云无相双手抱胸,表情严肃地说:“你小子是不是喜欢云灵啊?我劝你死了这条心!云灵已经和族长的大公子萧疯定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