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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东派出所的一个民警把脚镣带来。

李所长接过脚镣。

大步走到中年男子跟前。

蹲下。

直接带上。

要说。

一般的重刑犯,只要戴了脚镣,就不敢再狂了。

毕竟,脚镣非常的重。

只要一戴上,就不会轻易的拿下来了。

在李所长的眼里,中年男子是一个人贩子,而且还袭警。

这样的人渣,怎么可能不给他戴上脚镣。

脚镣非常的重,只要戴上,就会一直戴,不管是审讯,还是将来的上法庭。

又或者去坐牢。

只要踏进派出所的这一刻起,中年男子上的脚镣就会一直跟随着他。

直到判刑。

坐牢。

运气好坐个十年八年,出来的那一天才可以把脚镣解下。

此刻。

中年男子看到了李所长,一脸兴奋:

“李哥,是我,我是玉辉,你不认得我了?”

“真的是我,你好好看看。”

却说。

这话一出。

李所长直接傻了。

李所长抬头一看,该男子的脸肿得跟猪头一样。

怪不得。

一进来,没认出来。

不过。

声音却不会变的。

李所长仔细一看:

“玉辉?”

“李玉辉?”

“真的是你?”

“你小子,你不要命了?你好好的上班,你偷什么小孩?”

“你拐卖小孩,你要死了?”

“没钱你跟我说啊,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了?”

“该死的,拐卖小孩是重罪你知不知道?不判你个十年八年才怪。”

此刻。

李玉辉哽咽,道:

“李哥,我没有拐卖小孩。”

“她是我的小孩。”

“不对,那是我老婆和别人生的小孩。”

“李哥……呜呜……”

“李哥,我只不过想带她去做一个亲子鉴定而已。”

“李哥,你是知道我的,我长期出差,我没带过小孩,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抱小孩。”

“我也不知道怎么冲奶粉。”

“还有,我周围的人都说她不是我小孩,所以,我才对她发脾气的。”

“不过,我就是骂她两句,我真的没动一根手指头。”

此刻。

明月一听,直接傻了。

清风一听,也摇了摇头,不敢相信。

此刻。

李所长对着明月,道:

“明月,把孩子给我,让我看看。”

果然。

李所长把明月怀中的小女孩一抱过来。

一上手。

一眼就认出了这小孩是李玉辉的老婆生的。

小孩才几个月。

在前几天,李玉辉和他老婆来城东派出所入的户口。

那天,李所长刚好在。

因为是同村的,所以,李所长还抱了抱那小孩。

那天,来城东派出所办事的人非常的多,所以,李所长抱了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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