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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东派出所的一个民警把脚镣带来。
李所长接过脚镣。
大步走到中年男子跟前。
蹲下。
直接带上。
要说。
一般的重刑犯,只要戴了脚镣,就不敢再狂了。
毕竟,脚镣非常的重。
只要一戴上,就不会轻易的拿下来了。
在李所长的眼里,中年男子是一个人贩子,而且还袭警。
这样的人渣,怎么可能不给他戴上脚镣。
脚镣非常的重,只要戴上,就会一直戴,不管是审讯,还是将来的上法庭。
又或者去坐牢。
只要踏进派出所的这一刻起,中年男子上的脚镣就会一直跟随着他。
直到判刑。
坐牢。
运气好坐个十年八年,出来的那一天才可以把脚镣解下。
此刻。
中年男子看到了李所长,一脸兴奋:
“李哥,是我,我是玉辉,你不认得我了?”
“真的是我,你好好看看。”
却说。
这话一出。
李所长直接傻了。
李所长抬头一看,该男子的脸肿得跟猪头一样。
怪不得。
一进来,没认出来。
不过。
声音却不会变的。
李所长仔细一看:
“玉辉?”
“李玉辉?”
“真的是你?”
“你小子,你不要命了?你好好的上班,你偷什么小孩?”
“你拐卖小孩,你要死了?”
“没钱你跟我说啊,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了?”
“该死的,拐卖小孩是重罪你知不知道?不判你个十年八年才怪。”
此刻。
李玉辉哽咽,道:
“李哥,我没有拐卖小孩。”
“她是我的小孩。”
“不对,那是我老婆和别人生的小孩。”
“李哥……呜呜……”
“李哥,我只不过想带她去做一个亲子鉴定而已。”
“李哥,你是知道我的,我长期出差,我没带过小孩,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抱小孩。”
“我也不知道怎么冲奶粉。”
“还有,我周围的人都说她不是我小孩,所以,我才对她发脾气的。”
“不过,我就是骂她两句,我真的没动一根手指头。”
此刻。
明月一听,直接傻了。
清风一听,也摇了摇头,不敢相信。
此刻。
李所长对着明月,道:
“明月,把孩子给我,让我看看。”
果然。
李所长把明月怀中的小女孩一抱过来。
一上手。
一眼就认出了这小孩是李玉辉的老婆生的。
小孩才几个月。
在前几天,李玉辉和他老婆来城东派出所入的户口。
那天,李所长刚好在。
因为是同村的,所以,李所长还抱了抱那小孩。
那天,来城东派出所办事的人非常的多,所以,李所长抱了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