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归来后,假千金成了豪门团宠 第127章 我从小到大,只喜欢泠音一个(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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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音绵软上扬,典型的江南人说普通话带着的韵味,但她说起来就带着些嘲讽轻慢的味道。

“像是宋总您这样的家庭背景,男朋友又那么厉害,居然放弃家业自己出来创业,这么努力,真是新时代独立女性的标杆啊。”

凌昭学完,啧了一声,昳丽的脸上显出一抹狠厉讥讽,“现代社会,女性只要有什么成就,人们第一反应不是敬佩而是质疑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借力,好像这样就安慰有些人那些可怜的自尊心,自己才没有被女人比下去。”

宋泠音的确有背景,这是事实,但就算有这个背景,也多的是创业失败的人,所以才会有宋承欢那一句广为流传在有钱人圈子被传疯了的一句,“只要不创业一切好说,不创业就不算败家”。

承认一个女性,尤其是一个年轻漂亮女性的优秀,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谢清予听在耳朵里,“泠音是努力的天才,成功靠的绝大部分是她自己,旁人怎么说,她不会在意的。”

凌昭听到了他的答案,低头继续吃饭,不置可否。

宋泠音是少有的对外界声音并不会太过在意的,她是自我囚禁,打败她的,是那些不可控因素。

“不过,倒也不是因为那个没胃口。”宋泠音顿了顿,“一会儿回去我和你说。”

谢清予琢磨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大约是和自己这边的事有关,应了一声。

“谢总好像比泠音大几岁,之前想必交过女朋友?”凌昭没忘记这顿饭的目的。

“没有。”这回他答得很快,“我从小到大,只喜欢泠音一个。”

凌昭讶异地挑了挑眉,回头看了一眼许轶。

“那倒是也正常。”许轶轻轻咳嗽了一声,“不要不相信嘛,世界上也不是没有好男人。”

他虽然和谢清予不一样,不是出身豪门,但也是军政世家,为了凌昭守了二十六年。

爱情并非世界的必需品,所以宁缺毋滥也没什么关系,直到必须履行家族义务的那一天。

凌昭心中清楚,少年时心动的人,日后无论什么样的,都很难入眼了。

尤其谢清予遇到的还是宋泠音。

她们在国外相遇的时候宋泠音才十七岁,脸上的婴儿肥微微消退,一张脸像是小说里凭空走出来的琉璃娃娃,一双长腿在人群中无比显眼,站在谁旁边都是显胖利器。

美貌加上教养和聪明的头脑,接触过后很难不喜欢上这么个小孩。

夜宵吃的差不多了,凌昭无意识摩挲了一下串珠,“我去个卫生间。”

谢清予的电话没多久之后也响起,他看了一眼宋泠音,捏了捏她的手,“我出去接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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