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他最爱干的一件事儿了。
摸尸。
杨朝升就像一只辛勤的小蜜蜂,在这块泥泞地里来回的折腾。
今儿的洋落儿可是捡了不老少。
他心里美滋滋。
回到了实地。
杨朝升一眼就瞅见,二十来匹在路边嚼着青草的马儿。
马儿都是训过的。
刚才的驳火,对这些个畜生没有造成一点儿惊吓。
与小板儿爷在四九城经常看到的,那些耐操的小个儿蒙古马不同。
这是一水儿的高头大马。
杨朝升曾在一个八旗子弟那儿,抽到过几次相狗、相猫、相鸟……的技能。
当然咯,这相马的技能也跑不了。
嘿嘿!
还别说,这家伙如果生在古代,那得是个伯乐。
生在后世,妥妥的就是位动物学家。
在这些个马儿里面。
杨朝升一眼就相中了一匹黑马王子。
马儿头小清秀,眼大光明。
它浑身黝黑的没有一根杂毛,毛色溜光水滑的就好像柔软的缎子。
杨朝升越瞅越喜欢。
忍不住伸手去拽缰绳。
啾!
黑马王子对着他张嘴就咬。
杨朝升的反应很快。
他闪身躲过,没有让它得逞。
一击未中。
黑马王子好像很不爽的样子。
嘶嘶!
一声嘶鸣。
它的双蹄腾跃,奔着杨朝升就蹬了下去。